欧盟纺织品标签要求(法规 (EU) No 1007/2011)
在欧盟销售的纺织品必须带有耐用、清晰且牢固粘贴的标签,标明其纤维成分。这是根据欧盟法律规定的。 关于纺织纤维名称及相关标签的第1007/2011号欧盟法规标签必须仅使用法规中列出的纤维名称,不得使用误导性缩写,并且必须以产品销售所在成员国的官方语言提供。欧盟委员会还提供相关信息,以供实际指导。 欧盟纺织品标签。
1. 范围:涵盖哪些产品
欧盟第1007/2011号条例适用于纺织纤维含量至少占总重量80%的纺织品。这涵盖服装、家用纺织品、纺织品制成的时尚配饰以及许多半成品或成品纺织品。欧盟委员会的纺织生态系统页面概述了该行业及其适用规则: 欧盟的纺织品、皮革和毛皮。
范围内的产品示例
服装(T恤衫、毛衣、裤子、连衣裙)、外套(大衣、雨衣)、袜子和长袜、床单、毛巾、窗帘、室内装饰面料、纺织含量高的纺织配件(围巾、披肩、帽子)以及鞋类或包袋的纺织部件,如果其纺织含量达到80%的阈值。
2. 欧盟法律规定的关键要求
2.1 纤维组成
所有纺织品都必须按重量递减顺序标明其纤维成分。百分比必须清晰显示,且总和必须为 100%。您可以在我们的[链接]中了解更多关于符合欧盟标准的正确产品标签的信息。 GPSR合规性标签要求 文章。
正确示例:
60% 棉,40% 涤纶
75%羊毛,25%聚酰胺
外层面料:65% 聚酯纤维,35% 棉;里料:100% 聚酰胺纤维
如果产品包含多个由不同材料制成的纺织部件(例如,带有单独衬里的夹克或可拆卸的帽子),则必须分别标明每个部件的成分。
2.2 材料名称(仅限官方纤维名称)
只有附件一中列出的官方纺织纤维名称 欧盟第1007/2011号条例 可以使用。商品名称和营销术语不能替代官方纤维名称。例如,“弹性纤维”是欧盟的正确纤维名称,而“莱卡”等商业名称只能作为附加信息出现,不能代替所需的纤维名称。
法规中未定义的缩写(例如“涤棉”或“粘胶”)是不允许的,因为这可能会误导消费者或使翻译版本中的标签不清晰。
2.3 非纺织动物源性部件
如果纺织品含有动物源性部件(例如牛仔裤上的皮革补丁、派克大衣上的真毛皮饰边、羽绒、羽毛、角或骨质纽扣),则必须使用以下措辞明确标明:
“含有非纺织类动物源性成分。”
这些信息必须像纤维成分一样,在销售点清晰地向消费者展示。
2.4 标签的耐用性和附着力
标签必须经久耐用、清晰易读,在产品的正常使用寿命内始终可见且易于取用。标签必须牢固地固定在产品上(通常采用缝纫或其他同样牢固的方式),以确保在搬运、运输或正常使用过程中,标签上的信息不会被移除或损坏。
对于缝制标签不切实际的小型纺织品,该法规允许采用其他永久性方法(例如,如果合理,可以在产品或包装上进行耐用印刷)。有关产品文档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的 GPSR技术文件文档指南。
2.5 语言要求
纤维成分必须以产品销售所在成员国的官方语言标示。欧盟委员会关于纺织品标签的指导页面上对此有明确规定: 欧盟纺织品标签指南。
例如,在德国销售的产品必须用德语标明纤维成分(Baumwolle、Polyester、Wolle),在法国必须用法语标明(coton、polyester、laine),在意大利必须用意大利语标明(cotone、poliestere、lana)。如果产品在多个欧盟国家销售,仅使用英文标签是不够的。
2.6 装饰性纤维及例外情况
该规定允许在百分比总数中忽略某些次要或装饰性纤维,前提是这些纤维可见、易于识别,且占总重量的 7% 以内,并且添加这些纤维纯粹是为了装饰效果。
附件五所列产品也有特定豁免条款(例如,某些小型纺织品、部分由纺织品制成的表带、玩具的纺织部件)。这些产品并非总是需要完整的成分标签,但企业在依赖豁免条款之前,应先根据附件五确认其产品是否符合要求。
3. 欧盟纺织品标签法规不要求的内容
欧盟第1007/2011号条例仅关注纤维名称和纤维成分,其本身并不要求:
- 原产地
- 尺寸或规格
- 洗涤保养或维护说明
这些要素通常是自愿添加的,也可能是其他法律、标准或零售商规范的要求。添加这些要素是良好的做法,但这并非本法规的重点。要了解更多关于标签如何履行产品安全义务的信息,请访问我们的网站。 欧盟消费品销售合规指南。
4. 合规责任和市场监管
正确标注纺织品标签的法律责任在于首次将产品投放欧盟市场的经济经营者。这可以是欧盟制造商、非欧盟国家的进口商,或者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自有品牌的经销商。
欧盟成员国的市场监管机构可以在海关、仓库或零售点检查产品。如果标签缺失、语言错误、使用未经批准的纤维名称,或未标明动物源性成分,监管机构可以要求采取纠正措施或将产品召回市场。
有关市场监管和纠正措施的一般性指导,您可以查阅我们的文章。 如何根据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条例》(GPSR) 处理产品召回。
5. 正确和错误标签示例
正确示例
示例 1:带有皮革补丁的牛仔裤
98% 棉,2% 氨纶
含有非纺织类动物源性成分
例2:冬季外套
外层:100% 聚酯纤维
里料:100% 聚酰胺
填充物:100% 聚酯纤维
例3:在法国和比利时销售的女式衬衫
55%亚麻,45%棉(FR)
55% 亚麻,45% 棉布(荷兰语)
错误示例
“Poly-cot/cot mix”(使用了未经批准的缩写,含义不明)
“莱卡 5%,棉 95%”(必须注明“弹性纤维 5%”,并可添加“(莱卡®)”作为补充说明)
仅限英文标签,适用于在德国、法国和意大利销售的产品。
产品标称“100%羊毛”,但实际上含有10%的涤纶衬里。
6.未来变革:可持续性、循环性和数字产品护照
欧盟委员会宣布,计划更新和修订第1007/2011号条例(欧盟),以支持欧盟更广泛的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目标。修订内容可能包括以下方面的要求:
- 耐久性和可修复性信息
- 再生材料和纤维来源
- 更好地与绿色环保声明和环境标签保持一致
与此同时,欧盟正在引入 数字产品护照(DPP)这将要求许多纺织品带有机器可读代码(例如二维码或NFC标签),该代码链接到一个数字记录。该记录将包含有关产品成分、制造工艺、可能的环境足迹以及报废处理方案的详细信息。数字产品计划(DPP)不会取代基本的纤维成分标签,而是对其进行补充,并使监管机构、回收商和消费者能够获取产品数据。
有关欧盟标签和可持续性文件方面的相关信息,请参阅 GPSR风险分析流程 和 欧盟合规性化学品测试:REACH、RoHS 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详解。
7. EaseCert | GPSR 合规性如何提供帮助
在 EaseCert | GPSR Compliance,我们主要负责编制非食品消费品的技术文档和通用产品安全法规 (EU) 2023/988 文件。纺织品标签往往是产品文件中缺失的一环。我们可以:
- 请根据欧盟第 1007/2011 号条例审查您现有的纺织品标签。
- 提供多种欧盟语言的纤维成分描述。
- 检查您的产品是否必须带有“含有动物源性非纺织部件”的声明。
- 使您的纺织品标签与您的 GPSR 技术文件保持一致,以便市场监管机构获得一致的信息。
常见问题解答
所有纺织品都需要标注纤维成分吗?
是的,几乎所有重量占比超过 80% 的纺织纤维制品都必须贴有纤维成分标签。但是,附件五中列出了一些有限的豁免情况。 欧盟第1007/2011号条例。
我可以在同一标签上添加保养标识或原产国吗?
您可以添加此信息,但根据纺织品标签法规,这不是强制性的。洗涤符号遵循不同的标准(例如 ISO 3758),原产国规则取决于海关法规。有关更广泛的标签义务,请参阅我们的指南。 GPSR合规性标签要求。
是否可以接受电子标签或二维码代替实体标签?
目前,实体标签仍然是强制性的。即将到来的 数字产品护照 它将作为实体标签的补充,而非替代。它将通过数字代码提供环境和可追溯性信息。请阅读我们关于此主题的文章,了解更多即将发生的变化。 GPSR风险分析流程。
如果产品标签贴错会怎样?
标签不实的产品可能被国家主管部门或海关召回,进口商或分销商也可能面临处罚。如需全面了解执法程序和纠正措施,请阅读相关内容。 如果不遵守GPSR会发生什么?。
谁负责确保合规?
将产品投放欧盟市场的经济经营者(无论是制造商、进口商还是分销商)对合规性负有责任。如果您从欧洲以外地区向欧盟销售产品,则必须指定一名 欧盟负责人 代表您的产品并维护所需的技术文档。